医疗律师分析个人伤残鉴定依据是什么?

2023-07-17 17:17:01

在法医伤残鉴定中,大家可能很想知道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的依据是什么,鉴定人有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鉴定呢,鉴定结果会不会存在偏差等。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依据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一、伤残鉴定的概念

伤残鉴定(又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分为一至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目前常使用的标准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鉴定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二、伤残等级鉴定的一般流程

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司法鉴定委托书。需要当事人认真详细填写自己的基本情况,并把自己受伤的经过详细的描述清楚,包括受伤时间、受伤部位、伤后就医等情况。

2.提交病历资料及身份证明材料。病历资料是当事人受伤后的第一手证明材料,里面可以很详细的记载患者受伤时的基本情况,伤后的诊疗过程及下一步的诊疗措施和康复情况,所以要及时、完整的提交病历资料,包括影像学片子。

3.鉴定机构决定是否受理。鉴定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综合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不受理的,鉴定机构会对当事人说明相关情况。

4.被鉴定人接受身体损伤检查。在决定受理案件后,鉴定人会对当事人进行身体损伤鉴定,并进行拍照记录,可以客观反映被害人损伤的基本情况,所以当事人一定要积极配合好。

5.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在进行身体检查后,鉴定机构将会按照流程组织开展鉴定,根据当事人的损伤情况,结合病历资料等,对照具体的标准条款作出鉴定结论。

6.出具鉴定意见书。

三、伤残鉴定部门

根据引起伤残的原因及伤残鉴定鉴定的用途,当事人可以选择不同的鉴定部门进行伤残鉴定。

1.社会司法鉴定机构

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在司法厅注册登记的公共法律服务鉴定中心,当事人可按照程序委托、缴费进行司法鉴定。常使用的标准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时,当事人可向当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进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目前使用的鉴定标准是《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3.公安机关的鉴定中心。

公安机关有自身的鉴定中心,当涉及刑事案件,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公安机关的鉴定中心也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但只涉及刑事案件。目前使用的标准主要是2016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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